根据报道,TV剧版《爸爸去哪儿》由华夏视听有限公司已负责制作,记者对于此事向华夏视听致电询问,该公司未予回应。就在此时湖南卫视常务副总监李浩表示:“目前已经交给法务部门处理这件事,其他不方便评论更多。”对于华夏视听是否侵权,李浩表示:“‘爸爸去哪儿’相关商标注册现在正在审查过程中,我们相信能够维护湖南卫视的正当权利。”
中细软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资深专家们发现,芒果TV已在2013年10月申请商标注册“爸爸去哪儿 WHERE ARE GOING DAD及图”系列商标,该系列商标均指定颜色,指定使用的商品及服务包括第9类的电子出版物,第38类的电视播放、有线电视播放和第41类的电视文娱节目、节目制作等。据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,该系列商标目前尚未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初步审定。但是更为夸张的是,日期国内有十多家企业及个人申请了近百件“爸爸去哪了”注册商标,以及“爸爸去哪儿亲子装”“爸爸去哪儿玩”…商标注册均未核准申请。
湖南卫视针对《爸爸去哪儿》侵权做出声明,称《爸爸去哪儿》系列作为我台卫视频道精心打造的亲子互动真人秀节目,已经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广泛认可性而受法律保护,任何未经授权而擅自将该节目名称、商标、海报、视频等元素用于经营的行为均属对我台的侵权,应依法受到惩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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